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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季节 广西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1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近日,自治区卫生厅联合自治区总工会下文要求各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可能导致的中毒、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广西地处亚热带,每年夏秋季节,气温很高,中暑事件年年都有发生。广西总工会下文要求各工作场所在高温环境或夏季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同时要求各级卫生、安监、总工会要各履其职。

      目前,各级卫生部门加强了防暑降温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做好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周边有大规模露天作业场所的乡镇医疗机构,也制定群体性中毒的救治预案,随时准备救治突发群体中毒事件。

      各级安监部门则加大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组织查处。

      各级工会组织则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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