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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八步区全面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广西疾控信息 阅读次数: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关于“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自2011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54日下午,八步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会议在八步区卫生局召开,八步区卫生局梁章清局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相关人员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八步区要于2011531实现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全面禁烟实施范围包括八步区卫生局机关、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上还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培训了全面建设无烟医院的相关知识和步骤,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无烟环境,共同创建美好的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欢迎广大市民对此进行监督。(李    李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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