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10个县初保工作全部达标
近日,自治区政府通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到2009年100%的县必须初保达标。经过去年底自治区卫生厅和初保办对68个县(市、区)初保工作的考核验收,结果达到合格标准63个县(市、区),基本合格5个区。至此,加上2008年已达标的42个县(市、区),我区110个县(市、区)初保工作全部达标,提前一年实现了《规划》目标。不断深化的初保工作,日益提高着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村居民应该人人享有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200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规划》,要求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 (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农村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使农民获得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保服务。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4和1/5,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0.5—1.5岁。并提出到2009年,100%的县(市、区)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全部达标的目标。
各级政府把初保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在政府领导下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制定农村卫生政策20多个,保证农村初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投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了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全面推进,使农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对口支援,送医送药到农村,农民群众获得了就近、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据2007年底统计,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由2001年的15.96%提高到2007年的42.06%,提高了26.1个百分点。
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初保的预防保健工作提前达标。一是启动农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三级网络,强化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二是夺取了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并有效地控制了鼠疫、霍乱、血吸虫病、疟疾等重大传染病发生;三是建立了艾滋病防治机制,落实了“四免一关怀”政策,“政府给予、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四是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全程治疗率都超额完成了国家的要求;五是通过推行计划免疫的黄牌警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85%以上;六是运用“一户一卡一号”和绩效评价制度,对改厕实行全程监管,全区改厕451.6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6.49%;七是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大力推进“母亲安全工程”,启动实施“降消”项目,实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2007年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3.7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至0.43‰,婴儿死亡率为12.6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4/10万,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莫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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