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暨医改政策培训班在南宁召开
李金早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利于加快我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是一项极为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
李金早强调,今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分关键的一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进医改工作,必须遵循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原则:要立足保基本,逐步扩大覆盖面,从实际出发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要着力强基层,全面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要突出建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
李金早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文件,深刻领会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今年医改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建立完善医改工作考评制度,落实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推动医改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确保完成今年的医改工作任务。
李康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世界医疗卫生发展的趋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得重大举措。我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公益性,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合理划分基本医疗卫生与非基本医疗卫生的问题,政府部门必须承担起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的责任。同时,还必须坚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基本”与“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统筹,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改工作的各项部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工作调研,鼓励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指导、督查工作和正确的舆论引导。
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政策解读。
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0年医改责任书。
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同志,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督导组成员,各市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33个试点县发展改革(医改办)、财政、人社、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以及单独设置的物价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莫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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