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召开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
6月19日,自治区卫生厅在南宁召开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动员部署今年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会上,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国坚就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他指出,这次会议是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加强监管,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深刻认清当前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积极防控和主动拒绝商业贿赂,远离商业贿赂“雷区”。
李厅长指出,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要面对现实不回避矛盾,认清危害下决心抓好治理。他说,尽管从2006年部署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发展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但近一个时期以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又出现了反弹,有的地方和单位还比较严重。因此,要充分认清商业贿赂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下定决心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为医改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李厅长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厅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务必明目标、讲重点、抓关键,出成效。从6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摸清实情、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治理医疗机构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利用开“大处方”的形式,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提成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收受或变相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他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时,要把握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一是要设立廉政帐户,收缴不正当交易款;二是要严格落实并健全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三是要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案件;四是要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
李厅长强调,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卫生部门一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全区卫生系统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摸清情况、普遍教育、自查自纠、健全机制、加强执行力等方面下“猛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整治工作力度,把这项关系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关系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
卫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苏力主持会议。在卫生厅主会场参加会议的领导还有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甘霖;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勇、尤剑鹏、梁远;卫生厅副巡视员彭跃钢 ;以及区直驻邕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同志有各市卫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区直驻桂林、柳州、百色医疗卫生单位党政和纪委负责人在驻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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