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的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8日 来源:广西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进行公开邀标采购,欢迎提供此服务的单位前来报名。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合格报名人。为便于各单位参加报名,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委托清理工作的内容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债权债务(截止至2014年度)进行专项审计,厘清中心的债权债务情况,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注册经营场所在南宁市范围内;

(5)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15名(最新);

(6)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含100万元);

(7)从业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含20人);

(8)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及下属单位业务审计工作经历;

(9)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副本各一套。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独立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须在南宁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无法律纠纷;

4、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近一年业绩表(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6、为本次项目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

7、报价单;

8其它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七、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按照将以上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密封参选投标文件于201536日上午11时前亲自送达广西南宁市金州路18号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签收,截止时限到达之后我中心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报送投标材料或对其中简介、业绩情况等资料的修改申请。谈判日期另行通知。

八、招标公告发布

广西疾控中心网

九、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事宜联系人:黎老师,0771-2518679

财务事宜联系人:卢老师,0771-25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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