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邀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8日 来源: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此服务的单位前来投标。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合格投标人。为便于各企业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约5万元,采用费用总包方式,含环保验收检测费用、验收报告编制费用、检测工程师及环保评审专家差旅费、环保评审专家评审劳务费等,业主不再为该项目支付除证照费以外的费用。
    三、招标采购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现委托第三方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工作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备案材料并递交行政管理部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有相关资质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2018年1月后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通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业绩3项以上(含3项,提供委托合同及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书;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身份证明
  (5)投标人信用证明
  (6)财务报表
  (7)相关资质证明
  (8)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业绩证明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技术方案
  (11)服务方案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3)投标函
  (14)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共四套。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独立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七、评标方法及依据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52分、技术方案分18分、业绩信誉分18分、服务分12分。
    八、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52分
    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52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    -------------------------------------------    ×52分
    某有效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技术方案分………………………………  …………………………18分
    由评标小组在打分前根据服务公司知名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方案属档次并打分。
    一档0.1~6分(经评审技术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或所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不齐全),二档6.1~12分(经评审技术方案能满足要求,所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三档12.1~18分(经评审技术方案能满足要求,所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且符合项目实施现场的具体特点)。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的优劣程度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技术方案所属档次并打分。
    3、业绩信誉分………………………………………………………………18分
    ⑴投标人2018年1月后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业绩3项以上(含3项)且无失信及违法行为(提供证书复印件),得6分,每增加1项加2分,满分10分。有失信及违法行为此项不得分。
    ⑵投标人通过资质认定及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每通过一项认证得2分,满分8分。
    4、服务分……………………………………   ……………………… 12分
    服务方案(满分12分)  
    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售后服方案的优劣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档次并打分。
  (1)一般(0.1~4分):对BSL-3实验室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承诺25工作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备案材料并递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良好(4.1~8分):对BSL-3实验室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承诺20工作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备案材料并递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回访的,评定为"良好"。
  (3)优秀(8.1~12分):对BSL-3实验室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承诺15工作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备案材料并递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回访的,评定为"优秀"。
    (三)总得分=1+2+3+4。
    九、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不多于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本中心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合同签订
    评标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广西疾控中心网(https://www.gxcdc.com/)公示中标结果7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未收到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则在三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
    十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无质保金,中标人履约完成后(对我中心BSL-3实验室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我中心协助下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完成验收备案工作后),提供发票给我中心,我中心将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合同金额。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告为2019年10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邀标公告的补充公告,投标人可在上次递交标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投标文件,亦可使用新的投标文件替代原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或补充材料必须密封,于2019年11月8日前送达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4楼,截止时限到达之后我中心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报送投标材料或对其中简介、业绩情况等资料的修改申请。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BSL-3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服务邀标补充公告发布于广西疾控中心网(https://www.gxcdc.com/)。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
    黄煜,0771-2518125,1827576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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