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的采购公告(重) (采购编号:2020-GC-009(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来源: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广西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的要求,我中心拟对实验大楼进行全面改造,请有意向的咨询单位参与该项目建议书编制采购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大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址

  南宁市金洲路18号。

  三、建设规模

  实验大楼始建于2004年,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6763.85平方米,改造费用约为1000万元。

  四、采购内容

  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五、采购预算

  3万元以内,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六、评标办法

  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七、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应具备工程咨询的经营业务范围,并具有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

  八、服务要求

  (一)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

  (二)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及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三)配合采购人组织项目的前期报批、实施工作;

  (四)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解释和补充等相关的技术服务。

  九、其他相关事项

  (一)前期工作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补偿。

  (二)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报价。

  4. 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方案、人员投入、服务承诺等内容)。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二楼208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要求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5日10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二楼202室。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管理科项目联系人:黄老师,0771-2521509;

  监督审计科:于老师,0771-2518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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