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所职责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一)组织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微生物项目检测和研究工作。

(二)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微生物项目检测和研究工作。

(三)组织开展广西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网络的建设、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负责全区菌株复核、药敏试验、分子分型及其保藏。

(四)负责食品、水、化妆品、环境卫生、实验动物等相关产品社会服务的微生物检测。

(五)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机构微生物检验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

(六)负责食源性疾病和环境类突发应急事件微生物项目检测工作。

(七)负责微生物检验技术相关的科学研究、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以及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八)协助制修订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及跟踪评价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谭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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