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毒理与功能检验所职责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一)负责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毒理学安全性检验、功能学试验与评价、人群效果评估等工作。

(二)负责急性毒理检验,承担食物中毒、卫生污染等人群危害事故、突发应急事件调查中的毒理学检验工作。

(三)负责提供有害化学物质的毒理学检验、实验动物质量检验等社会委托服务。

(四)负责开展实验动物管理、内外部质控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开展毒理或功能学等试验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研究。

(六)完成上级部门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雷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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