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亡警示|4个家庭的破碎:防溺水,一秒都不能等!
防溺水“六不准”(置顶警示)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一声叹息,万分痛心。
2026 年 4 月 11 日(周六)下午约 4 时许,广西某中学4 名学生,在一处自然水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花季生命戛然而止,四个家庭瞬间破碎,令人痛心。悲剧再次敲响警钟:气温回升,溺水已进入高发期,防溺水一刻不能松懈!
广西境内江河纵横、水库塘坝密布,自然水域看似平静,水下暗流、淤泥、深坑丛生,极度危险。尤其进入春夏季节,学生私自下水、结伴野泳现象增多,溺水事故极易发生,且一旦发生,死亡率极高。
这起悲剧再次提醒我们:溺水不是 “意外”,是可防、可控、必须严防的安全事故。 每一起溺水背后,往往是安全意识缺失、监护不到位、危险水域管控薄弱。为了不再让悲剧重演,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扛起责任,织密安全防护网。
一、致学校:安全教育注重实效,力求入脑入心
学校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阵地,肩负着守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责任。请每一所学校都牢记,防溺水教育是关乎生命的“必修课”。近期气温升高、周末与假期增多,学校必须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把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
要通过案例警示、主题班会、安全提醒、家校沟通等方式,让每一名学生真正认识到野泳的致命风险,牢牢记住 “六不准”。尤其要加强周末、节假日前后的重点提醒,通过班级群、告知书等方式,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做到教育不停、提醒不断、警钟长鸣。
二、致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守住安全底线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天气转热,孩子外出活动增多,看管不到位、教育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请家长务必做到:
1.知道孩子去哪里、和谁去、做什么、何时回;
2.反复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不靠近危险水域;
3.加强周末、假期、放学后的监管,不让孩子脱离视线;
4.教会孩子基本自救知识,更要教会孩子不盲目下水救人。
一时疏忽,可能悔恨终生。对孩子多一句叮嘱、多一份看管,就是守住生命的底线。
三、致孩子:生命只有一次,绝不拿安全冒险
请每一位同学都牢记:生命只有一次,敬畏生命,就是敬畏自己。
天气再热,也不要贪图一时清凉去野泳;同伴再劝,也不要靠近无安全保障的自然水域。
江河、池塘、水库、溪流、水坑,看似平静,处处致命。遇到他人溺水,记住:不盲目下水、不手拉手施救,要立即大声呼救,寻找大人帮助,或利用竹竿、绳子、漂浮物施救,保护自己,才能挽救更多人。
四、致社会:共同参与,筑牢安全防线
防溺水不只是家庭和学校的事,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恳请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巡查与管控,完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乡镇、村社加强宣传与隐患排查;热心群众发现孩子在水边玩耍、私自下水,及时劝阻、及时提醒。你的一次制止,可能挽救一条生命、守护一个家庭。
每一起溺水事故,都是一份沉重的教训。生命只有一次,成长不能重来。安全容不得侥幸,防范意识需要时刻在线。
愿每一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每一所学校扎实做好安全教育,每一位孩子懂得敬畏生命、远离危险,全社会共同努力,预防溺水,守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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