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广西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社区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要启动晨检制度;如果出现社区流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娱乐场所要停业,大型集会要取消。根据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广西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该方案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分为社区暴发和社区流行两类,设定了两套防控预案,未雨绸缪防范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疫情暴发要管理好传染源
随着我国甲型H1N1流感输入性病例持续增加,并出现了二代病例和传播链不清楚的本地病例,发生社区暴发和流行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卫生部方案中说的社区是指城乡社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范围。如果14天内有3个点以上(含3个点)出现总病例数在6例以上(含6例)甲型H1N1流感本地感染的确诊病例,而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就定义为社区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如果在社区范围内出现3起以上(含3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患者的传播链不清楚,并且有持续传播现象,就定义为社区流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
一旦社区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卫生部门将采取以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减缓疫情传播、控制疫情蔓延。具体专业措施是加强和规范疫情报告制度,重点关注聚集性病例、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的处置;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就诊者的体温监测预检分诊,为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此外,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病原学筛查工作。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对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流感样症状监测。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疫情流行要采取限制措施
如果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那么防控工作将进入另一个阶段。卫生部门要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采取以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减轻疫情危害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疫情发展趋势采取必要的相关限制措施。
采取减少或限制人员流动,娱乐场所停业,取消或推迟大型集会等措施。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集中休假或轮休制度;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学校、托幼机构停课措施。
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健康申报制度,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和场所加强管理,建议流感样症状者居家休息治疗。当地政府要提供社会基本服务,必要时对疫点进行隔离管制措施,疫区实施交通检疫。
维持社区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加强心理疏导,减少和避免疫情对公众心理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高危人群要疫苗应急接种
卫生部门对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和高危人群进行了界定。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密切接触传染期甲型Hl 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高危人群包括:5岁及以下儿童,尤其是2岁及以下的婴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妊娠妇女;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患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疫情暴发后,卫生部门会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对高感染风险的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用药和疫苗应急接种。建议流感样症状的病人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或减少不必要的公众集会和旅游等活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建筑工地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工作,提供社会基本服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启动晨检制度。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加强区域内的信息公布和通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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