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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疾控中心紧急抽检南宁市售定型包装食用油,所检测项目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来源:广西疾控 阅读次数:

食用油的卫生安全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领导指示,为了解南宁市食用油的安全状况,2011915日,我中心派出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对南宁市食用油开展了紧急抽检工作,在4个超市随机抽取13个品牌定型包装食用油样品22 份,其中,花生油14份,调和油2份,玉米油3份,火麻油1份,其他油2份。产品来源标识示广西本地产9份,分别来自南宁、河池、防城港3市;外地产的13份,分别来自山东、江苏、湖北、广东。按照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GB10146-2005)、《食用猪油》(GB/T8937-2006),检测“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 和两项非国标“电导率、胆固醇”项目。

检测结果发现:

22份食用油样品中,所检测项目均在国家相应标准限值之内,其中的“电导率、胆固醇”检测结果没发现异常。说明被抽检食用油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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