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理化检验所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8月我单位入选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08年7月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我中心理化检验所在岗检验技术人员23名(其中主任技师2人,主管技师11人),拥有液-质联用仪、ICP-MS、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等大型理化设备价值1500多万元,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权威实验室,认证认可的项目涉及到食品、保健食品、饮用水、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检验项目达500多项,是自治区卫生厅重点建设学科。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加强我中心理化检测检验科学建设、规范化管理,保障理化检测检验工作质量,促进理化检验学科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等重大职责和任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理化检验所负责人1名或者学科带头人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理化检验所负责人1名,学科带头人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45岁以下(省部级重点学科或者重点实验室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
4.国内外正规大学毕业,具有分析化学或卫生检验专业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副主任技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5.从事理化检验相关工作或在高校从事化学实验室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地级市以上疾控机构或者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者相关机构担任过化学分析实验室负责人;熟练掌握食品和保健食品、水及涉水产品、空气、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方法;有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原则理念、有较强的检测公正性和质量意识。
6.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担任过省级检验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和或者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科学会委员或者省部级分析化学(卫生检验)重点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的经历者优先。
7.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科研攻关项目,注重加强学术梯队建设,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
四、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五、报名的有关要求
有意应聘者认真撰写应聘简历,填写报名表(附件下载),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和曾任职证明及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学术证明,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于2012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xcdc2008@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应聘职位。
六、工作待遇
1.可申请参加中心限价建房住房一套(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其中系省部级相关重点学科或者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并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职称的,中心在其住房、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与更大的支持和优惠。
2.在聘期内,享受中心职工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3.可办理中心入编手续。
七、签约聘用
综合面试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八、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地 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
联系人:周昌明 覃 珏
电 话:0771-2518973 0771-251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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