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CDC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检验机构评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食品检验机构创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指导,受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广西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广西CDC”)于2012年10月14~17日,在南宁市对各级CDC举办了“全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班”,全自治区14个市和74个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管理等业务技术骨干和负责人等近230人参加了培训。
该培训班由广西CDC食品营养安全与学校卫生所刘展华所长主持,她从多方面阐述了举办该培训班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同时,结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要求,阐述了资质创建的相关要求。结合属地管理,邀请负责受理资质认定工作的广西质量审查认证中心的莫华荣研究员介绍了“食品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和评审要求”,刘展华所长介绍了“食品检验机构管理体系运行与内审实施”、“食品检验机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要求”;理化检验所陈广林副所长介绍了“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审评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化检验技术要求”,微生物检验科李秀桂主任技师介绍了“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审评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微生物检验技术要求”等内容。他们从贯彻《食品安全法》出发,结合国家卫生部《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向大家介绍了食品检验机构管理体系的准备、管理和技术要求,结合以往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该培训班学员的理论考试和学员教学评估结果显示,培训班举办及时,内容设计合理而实用,对促进广西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工作将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蒋玉艳)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