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的邀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关单位参加竞标。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清理债权债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竞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2、竞标人具备财政发证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服 务 名 称 | 服务内容 | 数 量 | 单位 |
1 | 债权债务清理服务 | 1、制定清理实施方案;2、清理债权债务;3、核算单位的清理损益。4、编制债权、债务清单;5、编写财务清理报告。 | 1 | 项 |
(一)、财务清理
1、服务内容
1.1制定清理实施方案。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债权债务清理制定实施方案。
1.2清查清理债权债务。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12月31日以前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确认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各项债权进行函证、追索和催收,明确债权内容及形成时间,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必须在财务清理报告中注明不能收回的原因和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各项债务进行清理,明确债务内容及形成时间,对确实不需偿还的债务,应当在财务清理报告中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调账,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符合财政部门调账的相关要求。
2、清理要点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制度执行清理工作,出具财务清理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要求,组织具备胜任清理工作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审计准则规定和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清理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务清理服务委托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要求等文件及规定和甲方委托清理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间,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出具清理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完成时间及付款方式
1、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清理报告。
2、付款方式:自清理报告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无息)。
(三)其他要求
▲1、竞标人必须于竞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人员的配备情况、相关经历、经验等内容)。
▲2、竞标人2013年度在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评价排名在前25名以内(含25名),投标人设在广西的分支机构也必须符合本项要求。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会协〔2014〕19号)为准。
▲3、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服务人员中至少有2名为注册会计师,中级以上会计师应达到5人以上,提供服务人员总人数应达到8人以上,注册会计师以提供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准,中级以上会计师以职称证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竞标人在广西南宁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竞标人于竞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竞标人可自行编制服务承诺书,包括本项目的完成时间、清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服务措施等内容)。
▲6、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5万元(含全部的费用),最高竞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预算金额。
7、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及下属单位业务审计工作经历
带“▲”条款为重要条款,对“▲”条款不满足的竞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副本各一套。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独立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谈判书;(附件一)
(2)竞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
(3)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
(4)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5)有效的财政发证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7)生产、销售许可证(如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10)获奖证书;
(11)质量保证措施;
(12)技术资料;
(13)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
(14)竞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按照将以上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密封参选投标文件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1时前亲自送达广西南宁市金州路18号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服务保障科签收,截止时限到达之后我中心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报送投标材料或对其中简介、业绩情况等资料的修改申请。谈判日期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无履约保证金
(3)公告期间如需现场询问工作量等事宜,请致电卢老师,0771-2518799
(4)谈判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11时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5)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如不按期交竞标材料,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标文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
广西疾控中心网
九、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事宜联系人:黎老师,0771-2518679
竞 标 文 件 (封面)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竞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附件一
谈 判 书
采购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4.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附件二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① | 服务内容 | 质保期 | 单价(元) ② |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
1 | ||||||
2 | ||||||
…… | ||||||
N | ||||||
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人民币 (¥ ) | ||||||
交货期: | ||||||
交货地点: | ||||||
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本项目服务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公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谈判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由竞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
(由竞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拟)
服务承诺书
(由竞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竞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在开标会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采购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目 名 称)招标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清理债务债权服务采购合同》(范本)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托人名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及目标:采购人根据中标结果,委托中标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债务债权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核算单位的清理损益,并编制债权、债务清单以及财务清理报告。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
1.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1.制定清理实施方案。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债权债务清理制定实施方案。
1.2清查清理债权债务。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12月以前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确认各项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各项债权进行函证、追索和催收,明确债权内容及形成时间,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必须在财务清理报告中注明不能收回的原因和依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各项债务进行清理,明确债务内容及形成时间,对确实不需偿还的债务,应当在财务清理报告中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调账,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符合财政部门调账的相关要求。
2、清理要点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制度执行清理工作,出具财务清理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要求,组织具备胜任清理工作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审计准则规定和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对清理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在财务清理服务委托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要求等文件及规定和甲方委托清理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间,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出具清理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
1.甲方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进点,协调财务清理所涉及的部门,提供债务清理所需要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配合。
3.对乙方开展清理工作的全过程,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
4.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清理费用。
三、完成时间及付款方式
1、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清理报告。
2、付款方式:自清理报告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无息)。
四、验收:乙方出具的财务清理报告要全面、真实、完整,涵盖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五、双方约定
1、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财务清理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2、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服务。
3、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内容透露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人。
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的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乙方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的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2、 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清理工作组织人员必须与竞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增加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竞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清理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未能按时完成约定业务的,将聘请其它中介机构重新出具业务报告。重新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将从原合同中介费用中列支。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宁市。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成交通知书
(2) 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充通知(如有)
(3) 甲、乙双方商定后的补充协议(如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2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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