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新闻中心>中心动态>内容>

自治区疾控中心全面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所 阅读次数:

国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全面实施,针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断整合、颁布的状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加强依法履职,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CDC)从事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水平,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10月26至28日自治区CDC在南宁市举办了2015年广西《食品安全法》宣贯及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培训班上自治区CDC副主任赵鹏和接受过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食品安全标准师资培训班”培训的刘展华主任医师、蒋玉艳副主任医师对学员们进行授课。来自自治区及各市、县和南铁、柳钢CDC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业务骨干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赵鹏副主任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使参训人员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所刘展华主任医师传达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金小桃副主任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班上“关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主动迎接挑战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精神,介绍了食品安全产品标准体系、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和食品标准标准标签体系相关内容。蒋玉艳副主任医师介绍了食品安全标准在风险交流中的作用,以及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方法,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与食品安全现状等内容。培训班上还向各位学员发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编写发布的《食品安全法》释义,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大家准确理解、贯彻、宣传、执行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举办及时,内容新颖,丰富实用,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方向,为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版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