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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交叉督导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结防所 阅读次数:

2015年是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切实了解全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提升。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交叉督导的通知》(桂卫办发[2015]186号)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全区有关结核病防治专家对14个设区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交叉督导。参与本次交叉督导人员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自治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制所全体成员、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中心(挂靠自治区龙潭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有关结核病临床医师、14个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分管领导及结核病专业技术人员共80余人,组建14个督导组,于2015年12月2~12日分别对南宁市、上林县等28个市、县(市、区)开展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落实情况督导。
   
为确保交叉督导工作顺利实施,本次交叉督导分两期开展,分别于12月2日和8日上午在南宁市举办交叉督导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梁健副处长和卢贵基副处长分别在两期培训班上做了讲话。梁健副处长通过介绍我区目前结核病疫情及面临的问题与困难,阐明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交叉督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卢贵基副处长对参与交叉督导全体人员提出四点希望: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求好好珍惜、充分利用交叉督导机会,互相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方法与策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各项任务。二是严格执行交叉督导方案,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交叉督导各项内容,事实求是收集各地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深度挖掘各地结核病防治工作成功经验,为打造、树立结核病防治示范区提供考察对象;同时认真发现、客观分析各地结核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促进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培训班结束后,14个督导组立即分赴各督导地区开展现场督导工作,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督导组成员通过访谈、实地考察、核实资料以及现场访视等方法,顺利收集当地政府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结核病防治机构、队伍建设情况;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肺结核报告和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患者登记录入情况;肺结核患者追踪和到位情况;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情况;结核病患者诊断、治疗管理情况;免费抗结核病药品使用情况;实验室痰检工作;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情况等信息。本次交叉督导工作圆满结束,为提升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和“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布局开篇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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