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获批准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急传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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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5年12月18日下发《关于批准山西等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的通知》(中疾控传防发〔2015〕204号),正式批准自治区疾控中心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这标志着我区流感监测网络工作能力达到国家水平。
广西流感监测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2000年自治区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成为国家流感网络实验室,并将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设为监测哨点医院。历经15年不懈地努力,现今我区流感监测网络扩大到15家网络实验室、17家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流感监测工作覆盖到全区各市。近年来,我区流感监测网络严格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的要求,在流感样病例报告、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及暴发疫情报告与处置等方面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与质量,尤其在国家流感病毒核酸检测盲样考核上取得优异成绩,2012-2015年我区连续4年所有网络实验室正确率均为100%。自治区疾控中心于2015年10月通过了中国疾控中心专家组组织的现场评审,成为省级流感参比中心后,作为我区流感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部门,除承担全区流感病毒的复核、协助各市网络实验室开展鸡胚病毒分离工作外,还将逐步开展流感病毒基因组测序、耐药性检测等工作,全面促进我区流感监测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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