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被确认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放射性物质参比实验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来源:自治区疾控中心放卫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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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印发了《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与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实验室名单的通知》(国卫食品监便函〔2017〕72号),自治区疾控中心被确认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放射性物质参比实验室。
自治区疾控中心作为全国放射性物质参比实验室(以下简称“参比实验室”),证明了我中心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技术力量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自治区疾控中心将依职责加强参比实验室建设,在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领域中开展技术考核与培训交流,共同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水平提升。
2017年,自治区疾控中心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砥砺前行,发挥参比实验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放射性物质监测和放射防护工作,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通讯员:放卫所梁桂强)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与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实验室名单的通知.pdf
自治区疾控中心作为全国放射性物质参比实验室(以下简称“参比实验室”),证明了我中心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技术力量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可。自治区疾控中心将依职责加强参比实验室建设,在食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领域中开展技术考核与培训交流,共同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水平提升。
2017年,自治区疾控中心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砥砺前行,发挥参比实验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放射性物质监测和放射防护工作,为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通讯员:放卫所梁桂强)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与食源性疾病病因学鉴定实验室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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