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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来源: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凝聚社会共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表彰一批广西勤廉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勤廉榜样”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纪通〔2017〕2号)精神,经研究,现推荐沈智勇同志(沈智勇 男 汉族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制所所长)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至22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8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2518973  0771-2518768(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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